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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濮阳惠成: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2023-03-31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核查,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被中国证监会宣布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

    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
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三、聘任的董事会秘书陈淑敏女士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已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职资格
审查。

    四、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聘任王国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陈淑敏女士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聘任吴悲鸿先生、陈淑敏女士、赵智艳女士、崔富民先生、王国庆
A 先生、化栋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范晓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以上人员
任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独立董事:段征   唐玉荣   任保增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