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81 证券简称:濮阳惠成 公告编号:2023-033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31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31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3 月 31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 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中锋。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114,149,54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51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票 105,333,198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35.539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8,816,3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97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 人,代表股份 8,846,343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 2.98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 人,代表股份 8,816,34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974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律师以现场及网络会议方式出席并见 证了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114,147,54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2%;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下列人员之外的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同意 8,844,343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74%;反对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22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涉及对公司章程的修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 过。 (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王中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4,145,445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964%。 2.02.选举杨瑞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4,145,446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964%。 2.03.选举陈淑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4,145,446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964%。 2.04.选举马伟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4,145,446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9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选举王中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842,247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537%。 2.02.选举杨瑞娜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842,248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537%。 2.03.选举陈淑敏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股份数:8,842,248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537%。 2.04.选举马伟英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842,248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537%。 上述非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 (三)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任保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4,145,445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964%。 3.02.选举段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4,145,445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964%。 3.03.选举唐玉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114,145,444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9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选举任保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842,247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537%。 3.02.选举段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842,247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537%。 3.03.选举唐玉荣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842,246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537%。 上述独立董事成员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四)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4.01.选举刘向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14,145,444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964%。 4.02.选举张国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114,145,444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9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4.01.选举刘向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842,246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537%。 4.02.选举张国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8,842,246 股,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99.9537%。 上述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同意,当选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黄国宝律师、周亚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