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18-116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 333,450 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97%; 2、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0 人;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五)。 4、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2018 年 12 月 3 日,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按照《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的相关 规定办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股份上市流通事宜。现就相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3、激励对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48 人,包括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中基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 员工。 4、授予价格: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1.21 元。 5、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锁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锁 定期内不得转让、用于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 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期: 自授予日起的 12 个月后为解锁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期及各期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1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30%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起24个月内 3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起36个月内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起48个月内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相比2016年,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55%;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9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相比2016年,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135%;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锁系数 1.00 1.00 0.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 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解锁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9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17 年 9 月 18 日至 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 任何异议。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作出了《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17 年 10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5、2017 年 11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完成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登记工作。 7、2018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190,484,585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95,242,292.5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152,387,668 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 为 342,872,253 股。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13 日实施完成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方案。 8、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预留部分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律师事务所就预留部分授予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 购注销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就该事 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0、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的议案》。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20 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3,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7%。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 10%。截至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公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 予日为 2017 年 11 月 8 日,上市日为 2017 年 12 月 1 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已于 2018 年 12 月 1 日届满,可以进行解除限售安排。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情况 解除限售条件 是否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说明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 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2017 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较 2016 年度增长 45.32%,高于业绩考核要求,达到解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 除限售条件。 比 2016 年,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1)118 名激励对象考核等级为优秀、良好,其全 部限制性股票符合解锁条件,合计解锁 330,570 股;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 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2)2 名激励对象考核为合格,其部分限制性股票 符合解锁条件,解锁股份合计 2,880 股;其部分限 考核 不合 优秀 良好 合格 制性股票不符合解锁条件,不可解锁股份合计 720 等级 格 股 解锁 1.00 1.00 0.80 0 (3)2 人因离职,其所获授的尚未解锁的全部首次 系数 授予限制性股票共计 59,400 股不得解锁;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 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层面标准系数×个 (4)上述(2)和(3)不得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拟 合计 60,120 股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解锁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首次授予 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2018 年 12 月 14 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33,45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097%;实 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333,450 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 0.097%。 (三)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0 名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获授的限制 获授的限制性股 第一次可解锁 本次实际可流 剩余未解锁的 序 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票数量(公积金转 的限制性股票 通的限制性股 限制性股票数 (万股) 增股本后) (万股) 数量(万股) 票数量(万股) 量(万股) 1 何小维 董事、副总经理 5 9 0.9 0.225 8.1 2 彭仲雄 副总经理 5 9 0.9 0.225 8.1 3 财务总监、董事 余芳霞 5 9 0.9 0.225 8.1 会秘书 4 赵亚平 副总经理 5 9 0.9 0.225 8.1 5 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116 168.95 304.11 29.745 29.745 274.365 人) 合计(120 人) 188.95 340.11 33.345 30.645 306.765 注: 1、188.95 万股=实际授予股数 205.15 万股-回购注销 16.2 万股;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实际授予股票数量为 205.15 万股;后续因员工辞职,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16.2 万股。) 2、340.11 万股=188.95 万股*1.8; (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 3、本次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为 333,450 股=3,401,100 股*10%-6,660 股; (因 2 名激励对象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锁条件,不可解锁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20 股; 2 名激励对象辞职,所获受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锁,合计 59,40 股。) 4、本次可解锁的股份数量为 333,450 股,本次可实际流通的股份数量 306,450 股。 (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中因何小维、余芳霞、赵亚平、彭仲雄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其四人本次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6,000 股,本次实际可流通的股数为 9,000 股)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股数(+,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 120,905,973 35.26% -333,450 120,572,523 35.16% 股份 高管锁定股 94,774,320 27.64% 0 94,774,320 27.64% 首发后限售股 22,379,553 6.53% 0 22,379,553 6.53% 股权激励限售股 3,752,100 1.09% -333,450 3,418,650 1.00% 二、无限售条件 222,025,680 64.74% 333,450 222,359,130 64.84% 股份 三、股份总数 342,931,653 100% 0 342,931,653 100%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