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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孚生物: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2-26  

                        证券代码:300482         证券简称:万孚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4
债券代码:123064         债券简称:万孚转债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1 年 2 月 26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18 人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50,000 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28%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5.58 元/股
        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 A 股普通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 2020 年 12 月 24 日起至 2021 年 1 月 3 日止。在公示
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1 月 12 日
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获得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18 名激励对象 950,000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323
名激励对象 2,882,000 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1 月 29 日
    2、授予价格:35.58 元/股
    3、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50,000 股,占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总
额 342,570,933 股的 0.28%,占本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数的 22.35%。
                                                                  占本公告披露日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权益总
激励对象姓名    国籍         职务                                 公司股本总额的
                                        票数量(股)     数的比例
                                                                      比例
   彭仲雄       中国      副总经理        80,000        1.88%         0.02%
   赵亚平       中国      副总经理        80,000        1.88%         0.02%
   康可人       中国      副总经理        60,000        1.41%         0.02%
                         副总经理、
   余芳霞       中国                      60,000        1.41%         0.02%
                           财务总监
    胡洪        中国     董事会秘书       40,000        0.94%         0.01%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13 人)           630,000       14.82%         0.18%
                    合计                     950,000       22.35%         0.28%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1 个月。
    (2)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第一类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9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1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
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
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5、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
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归属于上市公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5%;
                        以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归属于上市公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5%;
                        以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0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8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
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和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内部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在限制性股票授予
登记日前 6 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
股票授予登记日前 6 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29 日,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
市日期为 2021 年 2 月 26 日。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比例(%)
                                                             (股)
 有限售条
                94,998,267       27.73           950,000    95,948,267        28.01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247,572,666       72.27           -950,000   246,622,666       71.99
 件流通股
   合计        342,570,933       100.00             0       342,570,933       100.00
    注:1、本报表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变动后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上市公司股本
结构表为准。
    3、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21]第 ZC10011 号验资报告,认为: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止,公司已收
到 18 名第一类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款合计人民币 33,801,000.00 元。公司本次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2,570,933.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342,570,933.00 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6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62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2 月
10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2,570,933.00 元,股本为人民币
342,570,933.00 元。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 342,570,933 股摊
薄计算,2019 年度每股收益为 1.14 元。
    九、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在二级市场上回购的
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亦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情况的说明
    1、回购情况
    (1)公司第一次回购股份期间(2019 年 5 月 7 日至 2019 年 7 月 17 日),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903,177 股,
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0.26%,最高成交价为 36.96 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 31.14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0,185,940.64 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期间(2020 年 11 月 3 日至 2020 年 11 月 9 日),
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1,067,233
股,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的 0.31%,最高成交价为 76.37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72.58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80,015,625.95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公司合计回购股票数量为 1,970,410 股。
    2、本次使用情况及对会计处理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拟使用公司回购的 A 股普通股,与公司回购
方案的拟定用途一致。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来源于公司回购的股份,共计
950,000 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
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
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
股份支付》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
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
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特此公告。


                                           广州万孚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