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海华腾: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叶佩青)2019-04-23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叶佩青)
本人作为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18
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公司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8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8年度,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18年度,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利益。2018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18年度,公司累计召开4次股东大会,累计召开10次董事会,在本人任期
内,公司累计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1次;累计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
全部出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就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情况如下:
2018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本人就公司对
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召开
前对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2018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本人就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7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公司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前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人就回购公
司股份预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人就2018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人就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人就公司会
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就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8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本人就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一)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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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二)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标、对外投资情况提出
了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从本人专业角度对公司技术研发路线、技术创新、经营
管理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三)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
任职资格情况,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四、现场办公的情况
2018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出差深圳的机会,对公司进行
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研发和技术创新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管理情
况、内部控制等情况。并通过与公司高管座谈交流、电话询问、邮件往来等方式,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企业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
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和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提高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
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有效履行了独
立董事的职责。
通过不断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加深了本人对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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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对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其他说明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叶佩青
201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