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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升药业: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2018-10-30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升药业”、“公司”) 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信达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情况概述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7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46 元,共计
募集资金115,3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8,094.47万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
报告【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68号】》验证。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计投入金额     进度(%)
新建医药生产基地项目               68,085.41      32,259.20          47.38
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产
                                   28,352.17       8,964.73          31.62
品产业化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656.89       2,005.94          35.46

HM 类多肽产品项目                   6,000.00       3,984.59          66.41
             合   计              108,094.47      47,214.46
                                     1
    (二)本次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拟对“新建医药生产基地项目”、“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产品
产业化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具体情况如下表: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   延期/增加后达到预定
 项目名称
                                   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新建医药生产基地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产品产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12月31日
业化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原因

   公司“新建医药生产基地项目”和“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产品产业化
项目”在募投项目建设期,为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正确落实各级职能部门
及机关的政策,支持《大气污染防治行计划》,保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
计划”等顺利实施,本项目从开工至今在施工过程中从严管理,保证每道工
序按规范、按标准、按要求严格实施执行,在扬尘控制及垃圾废物的产生努
力做到最小,每当遇到恶劣天气及重大活动时,按要求停工、停产,封闭管
理,使得部分时间施工条件难以满足。并且项目因受到设备及材料采购周期
长的影响和限制,因此该项目未能按照原先计划的时间进行执行,审慎起见,
公司适时推迟了项目的实施进度。
   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自项目成立以来,公司对省会重点城市进行
了积极的市场调研,近来大中城市物价、劳务报酬的上涨、商用地产市场的
不断变化,将导致公司购置并装修办公楼的成本上升,固定资产折旧及管理
费用额外支出将增加,符合公司营销网络建设要求的购置成本较高。本着更
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率的审慎态度,将预计投资购置办公室改为租赁方式,
同时增加人力培训及学术推广会议、营销网络管理平台费用,满足公司建设
营销人才队伍及提升品牌知名度的需求,因此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
延期。

   3、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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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募投项目“新建医药生产基地项目” 、“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产
品产业化项目” 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
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
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
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决策程序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意见。上述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于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上市公司
董事会及监事会已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未发现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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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光明      范常青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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