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20-074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进行了公告,2020 年 10 月 30 日发布了《北京赛 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会 议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6 日 9:15 至 2020 年 11 月 1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现场和网 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301,495,81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5943%。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 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301,008,79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493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487,02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1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大会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467,31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06,5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4%;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467,31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06,5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4%;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467,31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06,5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4%;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467,31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06,5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4%;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467,31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5%;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9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06,5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14%;反对 2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308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