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升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1-09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
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
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议案,经讨论,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
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公司董事会提名马骉先生、马丽女士、王雪峰先生、尹长城先生、许文涛先
生 5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对上述 5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的核查,我们认为,
上述 5 名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的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
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
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
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
满,公司董事会提名徐泓女士、王菲先生、董岳阳先生 3 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对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相关资格的核查,我们认为,
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
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
法》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
截至目前,徐泓女士、王菲先生、董岳阳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提名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的合法利益,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该
事项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泓 王菲 董岳阳
2021 年 01 月 0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