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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赛升药业: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2021-03-30  

                        证券代码:300485                 证券简称:赛升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7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5年6月17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
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46元。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15,380万元,扣
除发行费用7,285.5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8,094.47万元。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披露的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                    投资额度
 1      新建赛升药业医药生产基地项目                               68,085.41
 2      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产品产业化项目                       28,352.17
 3      赛升药业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656.89
 4      HM 类多肽产品项目                                           6,000.00
                        合计                                   108,094.4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15年7月,公司分别
     与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华夏银行北京知春支行、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
     亦庄支行、中信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信达证券股份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2016年6月,公司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新
     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产品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进行存储和管理,并将公司在中信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产品产
     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2017年11月,公司存放于华夏银行北京知春
     支行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全部募集资金变更至中国光大银
     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进行存储和管理,并将公司在华夏银行北京知春支行
     的“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如
     下:

序
               募投项目                  专户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号
1      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产
                                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000023330200010719962
       品产业化项目
2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光大银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35280188000151280
3      新建医药生产基地项目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亦庄支行         110917398810666
4      HM类多肽产品项目           北京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0000023330200006134324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截止2021年3月15日,新建医药生产基地项目、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
     产品产业化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总体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2,094.47
        期末累计使用                                                   66,311.17
        其中:新建医药生产基地项目                                     50,376.02
               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产品产业化项目                    13,529.60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405.55
     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                                       13,385.17
     期末结余资金                                                     49,168.47
注 :截至 2021年3月15日,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存在差异,主要系滚存的资

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新建医药生产基地项目 ”、
“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产品产业化项目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三个项
目均已按计划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 截止2021年3
月15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实   募集资金余额     其中已签订合同
          项目名称
号                            资总额     际已投入     (包含利息)       尚未支付款项
1    新建医药生产基地项目   68,085.41    50,376.02     26,562.40          1,335.67
     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
2                           28,352.17    13,529.60     18,739.21          1,154.13
       节产品产业化项目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5,656.89     2,405.55      3,866.85             0

          合计              102,094.47   66,311.17     49,168.47          2,489.8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学
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
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利息净
收入,形成了募集资金结余。
      1、公司严控各项支出,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
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进行严格管理,遵循
合理调度和配置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的经营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
及进展顺利的前提下,严控各项支出,合理降低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节约了部分
募集资金,降低了募投项目实际支出,在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完成建设实施的同时
节省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
      2、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以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
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调整HM类多肽产品项目实施进度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HM类多肽产品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HM类多肽产品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调整后        累计投入   已完成投   剩余金额(不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金额     投资总额        金额       资进度   包含利息)
HM 类多肽产
                  6000           6000        4452.55     74.21%      1547.45
   品项目

    公司基于审慎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
点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HM类多肽产品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22年12
月31日。

    (二)本次调整HM类多肽产品项目实施进度的原因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之“HM 类多肽产品项目”已签订合同尚
未支付款项 1,496.07 万元。本次调整 HM 类多肽产品项目实施进度,主要原因是
受疫情影响致使投资进度有所放缓,资金使用未达预期。对此,公司经过谨慎研
究,根据 HM 类多肽产品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将“HM 类多肽产品项
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三)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之“HM 类多肽产品项目”调整实施进度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
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使项目按
新的计划进行建设,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拟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同时将新建医药生产基地项目、
新建心脑血管及免疫调节产品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结余资金合计49,
168.47万元(截至2021年3月15日账户结余,具体结余金额可能受到最终结转时
产生的利息和手续费影响,实施时将以账户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募投项目尚需支付的部分建设尾款将于公司结项后从使
用自有资金支付。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
与保荐机构、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审批程序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分别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
机构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其中,《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3、监事会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
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其中,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上市
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将资金运用到主营业务,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股东和上市公司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关于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