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升药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3-31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一、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并
结合产品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初步建立起了一套适合自身特点及管理要求
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了一系列内部控制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控制程序,覆盖了公
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在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个方面基本建立了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形
成了较为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能对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行
和经营风险的有效控制提供有力保障,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
保证。2021 年度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重大缺陷,公司各
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控制风险,强化风险管理,保护公司资产
的安全和完整,保证经营活动的有效进行,保证会计记录和其他相关信息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控制目标。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出具的鉴证报告,并经过询问公司相关业务
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后,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三、关于2021年度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1、公司控制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
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1年度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形。
四、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
益的行为。
五、关于聘请2022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为
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坚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较好地
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同意
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的审计机
构。
六、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计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计划
的议案》中 2022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目前经营管理
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意识,促进
公司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及经营效益,符合投资者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的实施。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兼顾股东利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
前提下,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1 年12月31日总股本
481,666,4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8元(含税)。利润分
配方案披露后若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八、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
际情况。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对前期会计
差错更正,并同意对涉及调整的2021年定期报告相关披露信息进行相应补充。
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
实施的前提下,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且需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
可实施。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
议案的实施。
(此页无正文,仅为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独
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泓 王菲 董岳阳
2022 年 3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