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升药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03-30
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2022年度,北京赛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全体监
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积极发挥监督职能、列席董事会
会议和股东大会,对公司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活动、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及高
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
益。现就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运行情况
2022 年,公司共召开了 9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和表决程序符
合规定。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北京益而康生物工程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2022 年 01 月 27 日
有限公司 52%股权转让竞拍的议案》
2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2 年 03 月 21 日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部分闲置房产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
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年
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
3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2 年 03 月 29 日
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2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的议案》
4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2 年 04 月 28 日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
权激励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
5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2 年 05 月 12 日
案》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枣庄赛创创业投资基金暨关
6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22 年 07 月 13 日
联交易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
7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2022 年 08 月 24 日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
8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2 年 10 月 25 日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君元药业提供
财务资助的议案》
9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2 年 12 月 29 日
2、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技术合作开发合同>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
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规范运作、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核查,形成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22 年度依法运作
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决议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董事
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无异议;监事会对股东大会
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决议,无损害公
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及时、准
确。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
有效地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所出具的
审计意见客观公正、真实合理,有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的正确理
解。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报告真实、合法、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认真按照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
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4、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对外投资事项涉
及的交易价格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内幕交易情况,无损害股东权益
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
易事项均合理、必要,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6、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和
公司管理层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行为。
7、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对外担保情形。公司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
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
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该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
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
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9、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
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
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履行监事会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化、科学化的
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监事的学习和
培训,提高监督意识和监督能力,持续推进监事会的自身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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