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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杰智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19-005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提名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定
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召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拟提名姚长杰、贾俊亭、梁燕生、蔺万换 4
人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志军、薄少伟、王继祥 3 人为第七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各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分别表决选举非独立董事
和独立 董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
算,任期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王志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
董事职务。王志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认真履职勤勉尽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做出
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王志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 日
附件: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姚长杰先生,加拿大国籍,加拿大公民证号:A976****。1964年出生,
1984年7月毕业于陕西机械学院(现西安理工大学)机械一系,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1984年至1992年在承德矿山机械厂工作,任工程师。1993年至2007年任
太原东方物流设备总厂厂长,1995年至2009年任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2011年任
公司董事,2011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姚长杰先生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姚卜文先生之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本人
不持有公司股份。除姚卜文先生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
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2、贾俊亭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
1986年毕业于西安工业学院材料工程系,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6年至2000
年在兴安化学集团公司工作,2000年至2001年任山西东方智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部经理,2001年至2008年任山西东方智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至2011年任山西东方智能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至今任公
司董事、总经理。
    贾俊亭先生公司股东太原俊亭投资管理部(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1,597,60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9%。贾俊亭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3、梁燕生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出生。
1981 年-1982 年,任职北京市联谊外贸服务公司;1983 年-1985 年,任职日本三
菱商事北京事务所;1985 年-1992 年,任职英国五金技术公司北京代表处,任执
行经理;1992 年-2005 年,任职英国海登德莱塞国际北京办事处,任首席代表;
1983 年-2005 年,任英国伊利诺斯工具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1996 年
至今,任北京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兼总经理;2013 年至今,任
常州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兼总经理;2014 年至今,任北京海登
赛思工业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兼总经理。2017 年 6 月任公司副董事长。
    梁燕生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19,656,030 股,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与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4、蔺万焕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
长江商学院 EMBA,有丰富的大型企业管理运营经验,熟悉汽车、新能源、智
能制造等行业发展方向。2003 年至 2014 年历任深圳广华通汽车实业集团总经理,
深圳市骏恒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至 2017 年任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富管理中心总经理;2017 年任菁英致远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执行总裁。
    蔺万焕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5、薄少伟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54 年出生,
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造价工程师。1989
年至 1992 年任大同市审计局国营工业审计科科长,1992 年至 1999 年任大同市
第二审计所所长,2000 年至 2002 年任大同智友审计事务所所长,2002 年至 2014
年任山西省经济建设投资公司副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16 年任公司独立董事。
    薄少伟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6、杨志军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
博士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1995 年至 2000 年在太原理工大学任法学专业
教师,2000 年至 2006 年在山西大学任法学专业教师,2006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市
国晟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2013 年至今任酒仙网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6 年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志军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

    7、王继祥先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出生,
1984 年 9 月毕业于北京科技大学冶金机械系,1988 年 12 月获北京科技大学冶金
机械系硕士研究生学位。1984 年-1986 年在鞍山钢铁学院教学担任助教一职,
1988 年-2000 年冶金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工作担任处长职务,2001 年至今,在物
流技术与应用编辑部工作担任常务副主编。2016 年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继祥先生本人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聘任
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