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19-013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2019 年 1 月 2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2019 年 1 月 20 日 15:00 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新兰路 51 号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长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2 人,代表股份 92,622,97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7.30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87,646,786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4.23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976,1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79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26,784,793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6.57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1,808,602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3.493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4,976,19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790%。 (三)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 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议案 1.00 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候选人姚长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1,483,640 股 1.02.候选人:选举候选人贾俊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1,483,640 股 1.03.候选人:选举候选人梁燕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1,483,640 股 1.04.候选人:选举候选人蔺万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1,376,0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候选人姚长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645,456 股 1.02.候选人:选举候选人贾俊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645,456 股 1.03.候选人:选举候选人梁燕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645,456 股 1.04.候选人:选举候选人蔺万焕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537,856 股 议案 2.00 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候选人杨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1,483,640 股 2.02.候选人:选举候选人薄少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1,483,640 股 2.03.候选人:选举候选人王继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1,483,6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候选人杨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645,456 股 2.02.候选人:选举候选人薄少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645,456 股 2.03.候选人:选举候选人王继祥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25,645,456 股 议案 3.00 审议《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候选人张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1,483,640 股 3.02.候选人:选举候选人田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91,483,640 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候选人张晓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5,645,456 股 3.02.候选人:选举候选人田迪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25,645,456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齐鹏帅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