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2019-01-25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 《关于核准山西东杰智
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梁燕生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8]346号)核准,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东杰智能”或者“发行人”)向梁燕生、祝威、田迪、杜大成、梁春
生、寇承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常州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常州海登”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交易金额为50,000万元。
发行股份的价格为21.97元/股,共计发行22,758,304股。同时,本次交易拟向不
超过5名(含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
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2,500万元。
标的公司已于 2018 年 3 月 7 日办理完成资产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发行人新增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上市;东杰智能已向最终确定的 2 名特定
对象合计发行 19,051,651 股,募集资金总额 224,999,998.31 元,并完成了已发行
股份的登记。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对
象合盛汇峰智能 1 号结构化股权投资私募基金、深圳菁英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就
有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承诺人 承诺事项 承诺主要内容
1、本公司同意自东杰智能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 的
合盛汇峰 关于认购本
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
智能 1 号结 次非公开发
托东杰智能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构化股权 行 A 股股票 公 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
投资私募 的承诺 司持有 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
基金
股 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
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
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深圳菁英 关于认购本 1、本公司同意自东杰智能本次发行结束之日(指本次发行 的
时代投资 次非公开发 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并委
有限公司 行 A 股股票 托东杰智能董事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的承诺 公 司申请对本公司上述认购股份办理锁定手续,以保证本公
司持有 的上述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
让。2、本公司保证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承诺时,赔偿其他
股 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本公司
将授权登记结算公司将卖出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
东所有。 3、本公司声明: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各承诺方均未出现违反上述相关承诺的情形,公司将
继续督促各承诺方履行相关承诺。
特此公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