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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杰智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8-28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19-086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
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上述通
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
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会〔2019〕6 号文件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示,并
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资产负债表: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两
个项目;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两
个项目;
    (3)新增“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指定为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账面价
    2、利润表:
    (1)将“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2)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
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
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
列口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
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
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
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
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批程序

    2019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9 年 4 月发布的
《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
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
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于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
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
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