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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杰智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20-01-07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19-127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最高额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或“公司”)
之全资子公司常州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海登”)与江南
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甲方”)签订了最高额借款(信用)合同。借款最高
额度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信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外币借款、出口打包贷
款,进出口押汇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商业汇票贴现、开立信用证敞口、

出具银行保函敞口等各类金融业务,期限为 2019 年 12 月 26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26 日。公司与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借款提供最
高额保证。

    2、担保事项的审批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

要,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 2019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
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批准之日起
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银行授信单位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
机构实际签署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

等),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可共同
滚动使用。

    针对上述综合授信,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
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此次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常州海登所提供的担保属于上述担保范围。无需提请公司董事
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常州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武进区横山桥镇东洲村 520 号

    法定代表人:梁燕生
    注册资本:138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3 年 04 月 15 日
    营业期限:2013 年 04 月 15 日至 2033 年 04 月 14 日
    经营范围:涂装设备、环保设备、电气设备、机电设备、工业机器人的设计、

制造、安装;自动化涂装生产线系统、智能输送生产线系统的设计、制造、安装、
调试、维保;中央控制、自动监控的嵌入式软件系统开发;机电设备及零配件的
销售;工业设计、工业技术的咨询和服务;自有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状况:
                                                                      单元:元

       项目                 2019 年 9 月 30 日            2018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78,103,783.09                396,563,158.50

     负债总额                241,054,785.40                274,726,409.4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7,048,997.69                121,836,749.04

       项目                  2019 年三季度                    2018 年度

     营业收入                110,323,966.15                303,558,564.53

     营业成本                72,451,277.06                 223,289,766.37
     营业利润                19,504,660.18             56,879,352.29

      净利润                 16,248,132.12             48,682,224.03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

    (二)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
    (三)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四)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债权本金、利息(包含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和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

    (五)保证期间:
    1、保证期间按甲方对债务人每笔融资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主合同签订之
日起至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甲方与债务人就各笔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
重新约定的该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展期无须再经保证人同意,保证

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
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

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授信期限自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批准之日起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已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该事项已经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82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52%。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逾期担保、无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最高额借款(信用)合同。

   特此公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