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0-04-21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0-034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滚动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的具体计划
1、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2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用于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
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
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等安全性高,符合保本性要求的业务;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
其衍生品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
的使用。
4、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十二个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资金需求。
6、决策程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
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
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购买的理财产品均需经过严格筛选和风险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选择投资对象,选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
和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
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
等。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
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0 日,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
超过一年)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
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董事会通过该项议案。
3、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4 月 20 日,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
分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
4、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明确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
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对东杰智
能及其子公司本次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东杰智能物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