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1-25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1-010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 月 2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新兰路 51 号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姚长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123,201,02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5.46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95,969,9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35.41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7,231,03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04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2,215,22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50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12,210,72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50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17%。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196,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10,7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2%;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99,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9,6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7%;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99,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9,6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7%;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9,299,42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4%;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19,64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37%;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3,196,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3%;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210,72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32%;反对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上述议案 2-4 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孟营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