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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杰智能: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2021-08-30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1-091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
 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
 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选择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
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公司将在编制 2021 年年度及各
期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
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
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的相关要求。新会计政策的执行可以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的审议、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