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1-09-06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1-099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协议在双方盖章或合法授权代表正式签字后生效。本次签署的《战略
合作协议》属于意向性协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
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需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
议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但协议的具体落地实施有助于公司
业务、技术的进一步拓展和提升,对公司未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法律、法规、
政策、履约能力、技术、市场等方面不确定性或风险,同时还可能面临外部宏观
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等。
4、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1、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近日
与渊联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渊联技术”或“乙方”)签订了《战略合作协
议书》。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共同助力中国智能制造数字化能力提升的目
标,实现长期、稳定、紧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签订此协议。
2、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意向性文件,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签订后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协议的
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渊联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440300MA5FCJRC76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滨海社区高新南十道 81、83、85 号深圳市软
件产业基地 1 栋 216
法定代表人:叶思海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01 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物联网技术的研发、技术转让;电子产品软硬
件的研发、技术转让;网络技术的研发;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与
技术维护;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信息技术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的
设计;计算机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系统的技术维护;数据处理;软
件的技术开发、销售、技术服务;软件测试;安全生产技术的技术服务;安全系
统监控技术的技术服务;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的研发;电子防伪系统的技
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系统工程的技术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智能机器系统的
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系统集成;经营电子商务(不含限制项目);计算机房设
计;工业产品设计;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移动智能终端技术、
工业智能产品及其软硬件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检测;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
物联网技术、移动智能终端技术、工业智能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维
护;工业智能电子产品的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设计、技术咨询;文化活动策
划;教育培训;计算机网络工程、监控系统工程的设计与施工。
2、渊联技术是国内领先的智能制造融合基础设施提供商,提供工厂数字化、
实现智能制造的融合基础设施“渊联工业魔方”,快速低成本地把制造企业带入
数字化新世界。核心技术团队是由拥有 20 多年智能物联、云计算、大数据、网
络安全和精益生产经验的专家团队组成,其凭借过硬的研发实力,先后获国家高
新技术企业认证及双软认定。截止目前,已成功落地实施 6 大行业解决方案:食
品、化工、医疗、建材、机加、电子,凭借丰富的行业应用场景,真正驱动制造
业数字化升级。
3、关联关系说明:渊联技术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渊联技术资信情况较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5、类似交易情况:公司最近三年未与渊联技术签署过类似的协议。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基础
甲方在智能工业自动化领域深耕多年,致力于实现智慧工厂信息系统与智能
装备的融合,其智能物流输送系统、智能物流仓储系统、智能涂装系统在工业自
动化系统集成及实施服务方面具备优势,拥有软件系统设计开发及核心设备制造
能力,可为客户提供从设计、制造、安装、到调试的全套解决方案,公司在汽车、
新能源动力电池、太阳能光伏、酒类、食品饮料、医药等多个制造业领域积累了
大量行业优质标杆客户。
乙方在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业互联网领域拥有技术优势,通过核心产品
工业魔方帮助制造企业低成本、快速和高效地部署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搭建数
字孪生、数字运营中心、智能化场内物流等应用场景,通过协同产线内各类智能
装备,进行全量全要素数据采集和实时反馈,将流程驱动转变为数据驱动,加速
制造企业的数字化及智能化升级,最终实现敏捷制造及品质管理。
甲乙双方将充分融合各自在“硬件”与“软件”、“自动化”与“数字化”
等方面的优势,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中心,充分挖掘智能制造行业痛点,在信息
技术与工业场景应用端结合、工业大数据分析、企业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等方面
展开全方位战略合作,逐渐建立基于自动化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智能化、开放化、
协同化的智能制造业生态系统。
(二)合作内容
1、市场合作
双方立足市场拓展需求,充分发挥各自的客户资源优势,双方将在汽车工业
生产线、动力电池、太阳能光伏、半导体、酒类、医药、冶金等重点领域展开合
作,通过客户资源介绍、联合投标、相互分包等方式实现业务绑定,共同推动双
方业务规模及利润的快速增长,实现双方价值的最大化。
2、研发及产品合作
双方将发挥各自技术优势,在智能制造相关领域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服务的
技术研发合作,提升双方的技术水平,共同推动实现智能制造的融合基础设施建
设,希望能够高速、低成本地把制造企业带入数字化、智能化新世界。
(1)甲方基于乙方的产品和对应的解决方案,包括数字孪生、敏捷制造、
智能化场内物流、工艺智能控制系统、智能装备集中控制系统等,优化升级包括
不限于以下产品解决方案:
A:新能源行业数字化生产系统解决方案:
B:钢铁行业数字化生产系统解决方案:
C:制药行业数字化生产系统解决方案:
D:食品饮料行业数字化生产系统解决方案:
E:建材行业数字化生产系统解决方案;
F:化工行业数字化生产系统解决方案;
(2)乙方基于甲方的在智能物流输送系统、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智能涂装
系统、智慧停车系统、AGV、堆垛机、机器人等产品及系统的智能化、数字化升
级的需求,以算法和软件技术能力为支撑,提供优质及高效、专业的技术支持。
(三)合作共同守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与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以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双方保证各自领域内业务开展及操作的合规性。
2、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并执行双方签订
的协议,不得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3、保守对方的秘密(包括各类宣传、培训和技术资料、业务投资运作等甲
乙双方视同密级管理的相关资料)。
4、如遇监管政策或地方行政法规出现重大变化等特殊因素,应及时通知另
一方,并就业务合作进行相应调整。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对双方权利义务原则性的约定,
所商定事项为今后业务战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
的依据。
2、双方对合作事项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
三方泄露在合作中获取的对方机密信息。
3、双方同意合作范围不局限于本协议载明条款,在其他可能存在合作机会
的业务领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对方作为合作伙伴。
4、本协议的任一缔约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之规定,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履
行本协议已成为不必要时,另一方有权终止履行或解除本协议,但应提前一个月
书面通知相对方。
5、如遇不可抗力,例如国家政治、经济环境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人力不
可抗拒因素影响本协议执行情况,双方以书面形式决定协议的暂缓或终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渊联技术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深化在汽车工业生产线、动力
电池、太阳能光伏、半导体、冶金、医药、食品饮料等重点领域展开市场及技术
合作,充分融合各自在智能化、自动化、数字化等方面的软硬件优势,基于自动
化技术与互联网技术为制造业客户提供“降本、增效”的“智能化、开放化、协
同化”解决方案。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符合公司整体
发展战略规划。
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
行协议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意向协议,具体的合作项目和实施细
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在开展具体合作业务时,需另行商洽签订相关协议。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目前无法准确预测本协议对
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3、协议双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是在协议履行过程中仍可能受到其
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协议无法履行。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
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公司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战略合作框架性协议的实施情况
序号 协议名称 披露日期 进展
公司与中物院成都科学技术发展
1 2019年12月16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中心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公司与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
份有限公司、菁英时代股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深圳菁英时代投资有
2 2020年4月24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限公司、浏阳菁阳私募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战略
合作协议》
公司与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签
3 2020年7月20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公司与与中北大学签署共建物流
4 搬运机器人先进产业技术研究院 2020年12月23日 协议正常履行中
协议书
2、本战略合作性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以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
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所持限售股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情
况如下:
(1)公司于2021年6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
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持公司股份
34,292,97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8.44%)的股东中合盛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合盛汇峰智能1号结构化股权投资私募基金股东中合盛计划通过协议转让、大宗
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4,292,97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8.44%)。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以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本次减持计划正在进行中。
(2)公司于2021年3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持公司股份19,800,153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7.31%)的股东深圳菁英时代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菁
英时代”)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7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本次减持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菁英时代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1年3月1日至
2021年7月2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4,065,042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00%。菁英时代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于2021
年7月29日收到菁英时代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完成暨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菁英时代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065,09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减持比例达1%及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
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减持股份计划
外,公司未接到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
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与渊联技术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