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1-137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 海登赛思涂装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海登”)拟与 GE&PM GmbH(以下 简称“GE&PM”)签订奥迪位于内卡苏尔姆的涂装车间项目供货合同及工艺设备 设计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为 950 万欧元,约合人民币 7,024.68 万元。 2、GE&PM 为公司副董事长、持股 5%以上股东梁燕生先生在斯图加特设立的 企业,持股比例 100%,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事项。 3、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燕生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 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GE&PM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斯图加特 营业地址:斯图加特市舒尔策-德力池路 3 号 常务董事:梁燕生 注册资本:50 万欧元,约合人民币 369.72 万元 税务登记号:CHE-427.380.861 经营范围:公司的目标是设计和制造部件,特别是在汽车工业和油漆车间的 领域。公司在这一领域提供项目规划和管理服务,同时也积极参与这方面的采购。 2、主要情况介绍 GE&PM 是专业的涂装解决方案提供商。面向欧洲本土汽车企业,专注涂装新 技术开发和涂装车间建设项目的总包规划,以及后期安装服务;设备制造部分委 托给国内专业合作伙伴。即在采用先进技术和符合欧洲质量标准的同时,兼具成 本优势。 自 2018 年 11 月成立以来,已经成为奔驰、大众、奥迪、PSA、宝马等诸多 欧洲本土汽车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取得 PSA、奥迪、大众等车企的涂装项目订单。 GE&PM 通过交付高质量工程,逐步扩大承接项目规模。 目前,GE&PM 拥有德籍员工五十余人,公司架构完整,团队建设基本完成, 业务开展顺利。 3、主要财务数据(单位:欧元) 项目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043,022.56 4,705,215.31 负债总额 8,695,714.30 4,060,711.41 所有者权益合计 747,308.26 644,503.90 项目 2021 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413,753.13 8,050,549.21 营业成本 11,222,943.93 7,825,749.25 营业利润 190,809.20 224,799.96 净利润 102,308.26 114,793.91 4、关联关系说明 GE&PM 为公司副董事长、持股 5%以上股东梁燕生先生的控股企业。 5、履约能力 GE&PM 注册后,严格按照当地法律开展业务,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的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交付标的种类、规格和型号为常州海登海 外项目常见产品,考虑原料价格、出成率、设计和生产制造等因素确定成本,毛 利率与此前出口类似产品持平,经双方一致协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进行确定。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GE&PM 乙方:常州海登 双方签署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1)为“奥迪位于内卡苏尔姆的涂装车间项 目”提供非标设备设计服务;其交付物是非标设备制造用的工程图纸。(2)为“奥 迪位于内卡苏尔姆的涂装车间项目”提供非标设备制造,其交付物是合同约定的 设备制造出口,而乙方愿意提供此项服务。 【合同一】非标设备设计服务合同 (一)合同内容 1、工程设计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 2 个月内完成,乙方应提交最终技术规格 说明,包括图纸、设计资料、详细设备清单等。 2、设计服务包括以下内容:地面输送系统(滚床、滑橇、升降机、旋转台以 及相关设备)、烘干炉(含冷却段)、工位室体等系统和相关子系统的设计服务。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生产设备型号 和参数、技术规格说明和其他乙方需要的技术信息,并给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力 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甲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甲方应协助乙方获取要求的技术要求和相关文件、图纸,以使乙方能了 解工程现场要求,但数据采集、邮寄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 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甲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 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4、乙方应根据工程设计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原理图、技术规 格参数、设备连接图、物料清单、设备清单、制造图等有关图纸资料 (三)价格与支付 1、本合同总价为2,000,000(币种)欧元(大写:贰佰万欧元)。 2、常州海登 2021 年 10 月 18 日收到订单,预计两个月完成全部设计工作。 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 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在其本国和甲方国家因履行本合同义务 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 用。 3、甲方向乙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到乙方的帐户上 4、合同总价的 40%,即800,000(大写:捌拾万欧元),在合同生效后, 60 日历天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40%,即800,000(大写:捌拾万欧元), 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本合同中 1.3 约定的图纸、设计资料、详细设备清单并经 审核无误后,90 日历天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20%,即400,000(大写: 肆拾万欧元),在完成第二次付款后,180 日历天内支付给乙方。 【合同二】非标设备制造出口合同 (一)合同内容 编号 内容 交付日期 数量 单价(欧元) 总价(欧元) 1 地面输送系统 2022.5.16 1 3,150,000 3,150,000 2 焚烧炉和冷却段 2022.10.22 3 1,095,000 3,285,000 3 工作台 2022.7.18 1 1,065,000 1,065,000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生产设备型号 和参数、技术规格说明和其他乙方需要的技术信息,并给予乙方开展工作提供力 所能及的协助,特别是甲方应在适当时候指定一名总代表以便能随时予以联系。 2、甲方应协助乙方获取要求的技术要求,以使乙方能了解工程现场要求, 但数据采集、邮寄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3、乙方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乙方 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甲方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 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 4、乙方应根据工程设计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原理图、技术规 格参数、设备连接图、物料清单、设备清单、制造图等有关图纸资料。 5、设备中不可包括有害化学品,如设备制造中使用化学品,需制造前 10 天提交给甲方指定机构确认。 (三)价格与支付 1、本合同总价为7,500,000(币种)欧元(大写:柒佰伍拾万欧元),以 上价格为 FOB 中国港口价格。 2、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务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 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在其本国和甲方国家因履行本合同义 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 费用。 3、甲方向乙方的所有付款均通过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到乙方的帐户上 4、合同总价的 30%,即2,250,000(大写:贰佰贰拾万伍仟欧元),在 2022 年 2 月底前开具发票后,30 日历天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60%,即4,500,000 (大写:肆佰伍拾万欧元),在乙方完成设备制造,并通过甲方验收后,2022 年 11 月底前开具发票,30 日历天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的 10%,即750,000 (大写:柒拾伍万欧元),2023 年 5 月底前开具发票,120 日历天内支付给乙方。 5.甲方首次付款前,乙方应开具合同金额 65%的银行履约保函,保函有效期 至第一批货物到达后解付。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本次交易对象 GE&PM 公司是由公司副董事长及持股 5%以上股东梁燕生在欧 洲(德国)所设立的汽车生产线新技术开发和集成公司,主要为获取海外整线订 单并打造本地化交付能力而设立,其非标设备制造部分向包括常州海登在内的国 内供应商进行采购。 GE&PM 公司于近期取得“大众位于斯洛伐克工厂的涂装车间项目“及“奥迪 位于内卡苏尔姆的涂装车间项目”工程设计服务合同。由于 GE&PM 公司为技术研 发及销售公司,本身不具备非标设计和能力,因此将该项目中的地面输送系统(滚 床、滑橇、升降机、旋转台以及相关设备)、烘干炉(含冷却段)、工位室体等系 统和相关子系统等非标设备的设计服务通过外部协作方式执行。而常州海登在智 能汽车生产线非标设备领域具有比较突出的竞争优势,曾为意大利 GEICO 公司、 巴西奔驰、俄罗斯奔驰、法国奔驰、英国尼桑、戴姆勒、PSA 等项目提供非标设 备生产,具有丰富的非标设备设计和制造经验。 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获取海外订单,提升经营业绩和培育新的业务 增长点,具有必要性。 2、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合同金额合计为 950 万欧元,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经双方一致协 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不存在在合同条款等方面显失公允的情 况。 该交易属于上市公司的正常业务范畴,不影响公司的会计核算方法;从交易 金额判断,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影响程度较小。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年初至本次交易披露日,公司与 GE&PM 未发生除本公告的交易以外 其他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及事中审查, 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认可意见 GE&PM公司是由公司副董事长及持股5%以上股东梁燕生在欧洲(德国)所设 立的汽车生产线新技术开发和集成公司,主要为获取海外整线订单并打造本地化 交付能力而设立,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21 年年初至本次交易披露日,公司与GE&PM未发生除本公告的交易以外其他应披露 的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过审阅相关交易合同及相关附件,我们认为本关联交易事项涉及价格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八、监事会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自 愿、诚信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及 独立意见; 3、GE&PM 订单及翻译件; 4、商业注册登记簿。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