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2021-11-05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事前认可意见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21年11月5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相关事项及会议文件进行了事前审
查,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对本次会议涉及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GE&PM GmbH 公司是由公司副董事长及持股 5%以上股东梁燕生在欧洲
(德国)所设立的汽车生产线新技术开发和集成公司,主要为获取海外整线订
单并打造本地化交付能力而设立,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事项,未构成重大
资产重组事项。2021 年年初至本次交易披露日,公司与 GE&PM GmbH 公司未
发生除本公告的交易以外其他应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继祥、杨志军、薄少伟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