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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杰智能:关于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12-16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1-150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太原长
杰车库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杰运营”)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合同。为盘活
账面资产,及时回收流动资金,公司将账面价值为 1,459.37 万元的应收账款转
让给长杰运营。12 月 16 日,公司已收到上述 1,459.37 万元转让款。
    2、公司董事长姚长杰先生在长杰运营任监事一职,长杰运营是其父亲姚卜
文先生的控股企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事项。
    3、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太原长杰车库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40100MA0GUY1F71
    住所:太原不锈钢产业园区丰源西路 26 号 101 室
    法定代表人:姚卜文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 年 7 月 12 日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施工;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智能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软件开发;特种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
销售;广告设计、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项目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37,194,561.40                     148,801,659.60

   负债总额                 47,671,300.02                      58,955,925.86

所有者权益合计              89,523,261.38                      89,845,733.74

     项目           2021 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0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695,213.79                       2,322,927.68

   营业成本                  837,730.80                        1,627,823.51

   营业利润                  -322,661.95                        -993,961.79

    净利润                   -322,661.95                        -993,961.79


    3、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董事长姚长杰先生在长杰运营任监事一职,长杰运营是其父亲姚卜文先
生的控股企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事项。
    4、履约能力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长杰运营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转让的应收账款账面原值约为人民币 1459.37 万元。经双方友好协商,转让
价格为人民币 1459.37 万元。

    四、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太原长杰车库运营有限公司
    第一条 释义

    本合同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下列词语的释义如下:
    付款人:指甲方为其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客户。
    应收账款:指甲方因与付款人发生往来业务而产生的、甲方对付款人的应收
款项。
    第二条     承诺与保证
    2.1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甲方向乙方作如下承诺和保证:
    2.1.1    将本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给乙方不违反公司章程之规定。
    2.1.2    甲方同意接受并承诺配合乙方对应收账款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
限于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账户管理等。
    2.1.3    向乙方所披露的信息及所提供的全部文件、单据、资料完整、真实、
合法、有效。
    2.1.4    应收账款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1.5    甲方承诺、保证并同意应收账款转让后,乙方对应收账款享有完全
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权益、违约金权益、损害赔偿权益、担保权益以及再
转让权。
    2.1.6    保证在乙方采取收款措施时给予充分的配合。
    2.2    如以上承诺和保证中任一事项发生变化,甲方有义务在最短的时间内
将以上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     应收账款转让

    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进行应收账款转让。
    第四条 应收账款转让价款

    4.1 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生效后的 5 日内将应收账款转让价款
支付至甲方账户。
    4.2 应收账款转让价款:
    甲方将符合本合同条件的账面价值为 1,459.37 万元的应收账款以人民币
1,459.37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并向甲方支付的转让价款。
    第五条 收取付款人应收账款的方式

    乙方委托甲方代收取付款人支付的每笔款项,甲方在收到付款人支付的每笔
款项的 2 日内,将资金划往乙方账户。
    第六条     税费

    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各自因履行本合同而产
生的相应税负,或承担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产生
的税负,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应由甲乙双方依法各自承担。
    第七条   保密

    为保证本合同的全面履行,双方承诺就对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中所包含的商业
秘密和非公开信息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无论本合同是否
终止或解除,本条款在保密期限内持续有效。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
同终止或解除后叁年止。
    第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应收账款有利于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也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
结构,减少应收账款对公司资金的占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1 年年初至本次交易披露日,公司与长杰运营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
易总额为 9,889.35 万元(不含税,含本次)。

    九、备查文件

    1、应收账款转让合同;
    2、付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