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2-20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认真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及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放弃控股孙公司增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放弃控股孙公司深圳中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集智能”)增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情
况等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放弃增资后,中
集智能将不再作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增资完成后,中集智能将于工
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3个月内归还该部分借款。还款后公司将提前终止对中集智
能2980万元的担保。
本次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放弃控股孙公司增资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王继祥、杨志军、薄少伟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