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对公司监事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的公告2022-06-02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2-055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对公司监事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以下简称“山西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关于对张文清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2]15 号),现将决定书公
告如下:
经查,张文清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至今担任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杰智能)监事会主席。2021 年 12 月 24 日,其父亲张维明通过其
个人证券账户买入东杰智能股票 200 股,成交价格 11.88 元,成交金额 2376
元,2022 年 4 月 29 日,卖出东杰智能股票 200 股,成交价格 7.63 元,成交金额 1526
元,2021 年 12 月 24 日,其母亲冯景玲通过其个人证券账户买入东杰智能股票
700 股,成交价格 11.84 元,成交金额 8288 元,2022 年 4 月 29 日,卖出东杰智能
股票 700 股,成交价格 7.64 元,成交金额 5348 元。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行为。
为维护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山
西证监局决定对张文清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请张文清于 2022 年 6 月 20 日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山西证监局(太原
市平阳路 101 号国瑞大厦 12 层)接受监管谈话。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高度重视,公司监事张文清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到
山西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进一步加强
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业务规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
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