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6-24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2-071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6 月 24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6 月
2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太原市新兰路 51 号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
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
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
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娄刚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155,919,66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8.35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2,923,52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8.09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22,996,1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256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0,021,338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2.46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753,73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1.661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3,267,6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8038%。
鉴于目前疫情防控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士以
现场方式或视频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视频通
讯方式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
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及授权延期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915,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17,5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1%;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915,8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6%;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17,53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621%;反对 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昱申、孟营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东杰智
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0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