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2022-07-27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2-083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3)。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蔺万焕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永红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新海先生,副总经理王振国先生、曹军先生、郭强忠先
生,财务总监张路先生,计划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合计不低于 35 万股。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
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蔺万焕先生已增持 11 万股、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永红先生
已增持 0.1 万股、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新海先生已增持 0.2 万股、副总经理
曹军先生已增持 1.54 万股、副总经理张路先生已增持 7.3 万股。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于增持股份进展情况
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 占公司总股本的
姓名 职务
公司股份情况(股) 比例(%)
蔺万焕 副董事长、总经理 0 0
王永红 董事、副总经理 0 0
张新海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6,600 0.0164
王振国 副总经理 0 0
曹军 副总经理 0 0
郭强忠 副总经理 0 0
张路 财务总监 0 0
合计 66,600 0.0164
3、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股份数合计不低于 35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拟增持公司股份
姓名 职务
数下限(万股)
蔺万焕 副董事长、总经理 15
王永红 董事、副总经理 2
张新海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
王振国 副总经理 2
曹军 副总经理 2
郭强忠 副总经理 2
张路 财务总监 10
合计 35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人将根据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股东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占公司总
股东名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股本比例
称 (元) (万股) (万元)
(‰)
2022-04-27 至
蔺万焕 集中竞价 6.98 11 76.8 0.2706
2022-04-28
王永红 集中竞价 2022-06-09 7.93 0.1 0.793 0.0025
张新海 集中竞价 2022-04-27 6.87 0.2 1.374 0.0049
2022-04-27 至
曹军 集中竞价 8.28 1.54 12.7534 0.0379
2022-07-15
2022-04-28 至
张路 集中竞价 8.49 7.3 61.993 0.1796
2022-07-07
王振国 —— —— —— 0 —— ——
郭强忠 —— —— —— 0 —— ——
合计 20.14 153.7134 0.4956
注: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总股份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份比例(‰) 股数(万股)
(‰)
蔺万焕 0 0 11 0.2706
王永红 0 0 0.1 0.0025
张新海 6.66 0.1638 6.86 0.1688
曹军 0 0 1.54 0.0379
张路 0 0 7.3 0.1796
王振国 0 0 0 0
郭强忠 0 0 0 0
3、后续增持计划
增持主体将继续履行前期披露的增持股份计划的相关承诺,继续增持公司股
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
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发生变化;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关于增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