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2022-10-24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2-107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3)。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蔺万焕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永红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新海先生,副总经理郭强忠先生,财务总监张路先生,
原副总经理曹军先生,计划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合计不低于 33 万股。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蔺万焕先
生已增持 15 万股、董事兼副总经理王永红先生已增持 2 万股、副总经理兼董事
会秘书张新海先生已增持 2 万股、副总经理郭强忠先生已增持 2.25 万股、副总
经理张路先生已增持 10 万股、原副总经理曹军先生已增持 2 万股。本次增持计
划已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董事会收到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
完成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
姓名 职务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持有 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股份情况(股) 比例(%)
蔺万焕 副董事长、总经理 0 0
王永红 董事、副总经理 0 0
张新海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6,600 0.0164
曹军 原副总经理 0 0
郭强忠 副总经理 0 0
张路 财务总监 0 0
合计 66,600 0.0164
2、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增长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
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更好地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
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股份数合计不低于 33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拟增持公司股份
姓名 职务
数下限(万股)
蔺万焕 副董事长、总经理 15
王永红 董事、副总经理 2
张新海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2
曹军 原副总经理 2
郭强忠 副总经理 2
张路 财务总监 10
合计 33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人将根据
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2 年 4 月 27 日起 6 个月内(法律、法
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的方式。
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股东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1、股东增持股份情况
占公司总
股东名 增持均价 增持股数 增持金额
增持方式 增持期间 股本比例
称 (元/股) (万股) (元)
(%)
2022-04-27 至
蔺万焕 集中竞价 7.3448 15 1,101,720.0 0.0369
2022-09-15
2022-06-09 至
王永红 集中竞价 8.292 2 165,840.0 0.0049
2022-09-23
2022-04-27 至
张新海 集中竞价 8.1375 2 162,750.0 0.0049
2022-09-16
2022-04-27 至
曹军 集中竞价 8.3700 2 167,400.0 0.0049
2022-08-26
2022-08-26 至
郭强忠 集中竞价 8.825 2.25 198,562.5 0.0055
2022-09-07
2022-04-28 至
张路 集中竞价 8.334 10 833,400.0 0.0246
2022-10-11
合计 33.25 2,629,672.5 0.0818
注:表中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占总股份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份比例(%) 股数(万股)
(%)
蔺万焕 0 0 15 0.0369
王永红 0 0 2 0.0049
张新海 6.66 0.0164 8.66 0.0213
曹军 0 0 2 0.0049
郭强忠 0 0 2.25 0.0055
张路 0 0 10 0.0246
合计 6.66 0.0164 39.91 0.0981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
股股东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人承诺在增持完成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
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