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杰智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2-11-10
证券代码:300486 证券简称:东杰智能 公告编号:2022-116
债券代码:123162 债券简称:东杰转债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太原东
杰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杰装备”)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
签订了授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用于续做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具体情
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
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等金
融机构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批批准之
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授信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
实际签署为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
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时
可共同滚动使用。
针对上述综合授信,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可以名下财产向银
行等金融机构提供抵押,公司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间可互相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及担保的相关法律文件。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33)。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东杰装备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了授
信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 1,000 万元,用于续做国内商业发票贴现业务。公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上述授信提供最高
额保证。本次担保属于为资产负债率大于等于 70%的公司提供的担保。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太原东杰装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140100783278753X
住所: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唐槐路 84 号
法定代表人:朱忠义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3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 年 01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自 2006 年 01 月 16 日至 2026 年 01 月 15 日
经营范围:自动化生产线、自动化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停车设备、物流
设备、仓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 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项目 2022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计)
资产总额 253,315,433.60 184,715,301.25
负债总额 215,444,441.29 147,784,979.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7,870,992.31 36,930,321.41
资产负债率 85.05% 80.01%
项目 2022 年前三季度(未经审计) 2021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149,953,402.99 283,953,349.31
营业成本 141,208,174.66 272,667,217.52
营业利润 1,620,891.42 62,205.08
净利润 940,670.90 153,248.20
3.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公司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 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
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
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
偿时确定。
4.保证期间
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
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
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5,389 万元(含本
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55%。公司及子公司无违规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综合授信协议。
2.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东杰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