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1-26
股票代码:300487 股票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85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无增加、变更议案的
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年11月2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25日15:00至2018年11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月静女士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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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21,895,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27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有7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21,556,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592%;通
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数为33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678%。
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33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8%。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关于为银行贷款提供资产抵(质)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1,893,6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4%;
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37,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99.4111%;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89%;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赵永刚律师、黄丰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进
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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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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