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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晓科技: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19-02-26  

						 证券代码:300487             证券简称:蓝晓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晓科技”)因业务

 需要,根据日常经营相关情况,预计公司2019年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万元人民币。

     2019年2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

 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寇晓康、高

 月静、杨亚玲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人民币/元
关联交易                                               截止披露日    上年发生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预计金额
  类别                                                 已发生金额      金额
           西安南大环保
           材料科技有限
向关联方                  树脂生产原辅
           公司(以下简                   30,000,000   656,064.00   7,904,288.04
销售商品                    料的销售
           称“西安南大
             环保”)

  小计          -               -         30,000,000   656,064.00   7,904,288.04

     3、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8年度向西安南大环保销售树脂生产原辅料交易总额为7,904,288.04元,

 占2018年销售总额的比例为1.25%。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名称:西安南大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渭街道泾园七路

    法定代表人:陈标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7 年 6 月 15 日

    经营期限:2017 年 6 月 15 日至 2037 年 6 月 11 日

    经营范围:环保材料和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技术的研发、技术咨

询和服务;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及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寇晓康、公司董事杨亚玲配偶郭福民为西安南大环保的董事,公司

持有西安南大环保44%的股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

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西安南大环保销售树脂生产原辅料。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主要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

对关联交易价格做相应调整,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或者

向西安南大环保输送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性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

需,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 2019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

                                     2
响。因此,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没有发现损害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2018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议,监事
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价
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
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蓝晓科技 2019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
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未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
影响,未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该等日常关联交
易定价公允,未损害股东利益。上述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上述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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