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凤丽)2019-02-26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凤丽)
本人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18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0 次,现场出
席了 10 次,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
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2018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出席了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
决策前,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对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对《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18.4.13 对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四次会议
对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对资产核销的独立意见
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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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事项的独立意
2018.6.13
第五次会议 见
第三届董事会 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8.8.27
第七次会议 对《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
2018.10.8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九次会议
三、专门委员会情况
2018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日常工作,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
员的年度工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
务。
2018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始终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及公司人力资源变化情况,积极参加委员会相关会议并提出改善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日常工作中,我们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短信、微信等
多种途径,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保持密切联系,主动发挥独立董事的
专业知识的独立作用,向公司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关注公司微信平
台,关注报纸、网络等有关每天关于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向公司了解相关信息,
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8 年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
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以自己专业
知识提出参考意见,使董事会决策更加切实可行。加强对公司管理合规、风险防
范以及公司薪酬制度、战略发展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各项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2018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
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19 年,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将继续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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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
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七、联系方式
E-mail:pub@sunresin.com
独立董事:王凤丽
2019 年 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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