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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晓科技: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核查意见2020-11-04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安
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经查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及相关决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
调整”),现就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事宜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经公司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经 2020 年 7 月 23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因公司实施 2019 年度利润分配,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19 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对发行
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因募集资金总额调减,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
额相应调减,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根据
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发行方案调整进行了审议,具
体履行的审批程序及股东大会授权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董事会通过与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有关的决议
    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出具了《西安蓝晓科
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
    2020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简称“本次董
事会”)审议了与本次方案调整相关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
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关联董事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在本次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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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股东大会对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有关事宜的授权
       2020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有关法律法规
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的全部事宜,相关授权事项具体如下: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修改和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
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发
行价格、发行对象、认购方法、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
一切事宜;(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市场变化及有关部门对具体方
案及相关申请文件、配套文件的要求作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相关议案均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之
内。
       二、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从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
(含 15,000.00 万元)调减至不超过人民币 12,825.00 万元(含 12,825.00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减少 2,175.00 万元。
       调整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 万元(含
1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2,825.00 万元(含
12,825.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认购股份数量和认购金额
       因募集资金总额调减,本次发行对象寇晓康先生、高月静女士认购股份数量
由不超过 6,075,333 股(含本数)相应调减为不超过 5,194,410 股(含本数),同
时,相应调减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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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1             寇晓康                     3,973,222        98,098,851.18
     2             高月静                     2,102,111        51,901,120.59
           合计                               6,075,333       149,999,971.77

    调整后:
    本次发行具体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份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1             寇晓康                      3,397,105       83,874,522.45
     2             高月静                      1,797,305       44,375,460.45
           合计                                5,194,410      128,249,982.9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三、对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主要包括募集资金总额、认购股份数量及认购金额调减,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问答》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构
成本次发行方案的重大变化。
    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
案均在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的
决议程序和表决内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方案调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发行
方案调整不影响本次证券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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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核查意见》的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马   力




              ________________
                  涂和东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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