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晓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凤丽2021-04-27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凤丽)
本人作为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0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8 次董事会,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8 次,实际出席了 8 次,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认真审核和查
验,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会议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对需表决
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其中本人出席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
有关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前,
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2020.1.20
二十五次会议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1
2020.4.28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
二十六次会议 意见
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对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及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及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募集资金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
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2020.7.6
二十七次会议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独立意
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2020.8.26
二十八次会议 独立意见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
2020.11.3 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
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
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
2020.12.18
三十二次会议 案》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了审核,听取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
作汇报并进行考核,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0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召开的委员会日常会议,对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履行了自身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本人通过对公司实地考察,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和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
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通过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
进一步加深了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
加强了对公司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2020 年度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提议独立聘请外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七、联系方式
E-mail:pub@sunresin.com
独立董事:王凤丽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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