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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晓科技:202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7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0 年度,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
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
员工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列席了 2020 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
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财务运行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
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8 次监事会会议,相关具体内容如下: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2019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申请
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关于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
政策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发行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与实际控制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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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实际控制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未
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7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5.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
    6.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7.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
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修订稿)的议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的
议案》、《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的议案》。
    8.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豁免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三、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
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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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政策法规规范运作,
不存在违法违规经营。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决策程序合法。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
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公司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
财务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
润的确认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 2020 年
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3.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
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创 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
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除与西安南大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进行树脂原辅料的销售
外,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遵循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允合理,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也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并完善了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内部控制体系,对法人治理结构、组织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会计管理控制、业
务控制、内部审计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完整、有效,保
证公司规范、安全、顺畅的运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且执行良好。
       四、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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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营,树立公司良好的诚信形象。2021 年度监
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 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 监事会将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重点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进展,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对董事会
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
    3. 监事会将有针对性地参加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
相关方面的学习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持续推
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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