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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17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承诺的独立意见
    本次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志峰先生履行其股份锁定承诺事宜的审议、
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已回避表决。本次豁免事
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
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承诺豁免事
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关于豁免大股东股份锁定承诺的独立意见
    本次豁免大股东王珏女士及一致行动人李念奎先生履行其股份锁定承诺事
宜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豁免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
诺及履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
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承诺豁免事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
大会予以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念念                吴   昆               白   云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