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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飞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2019-04-26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
作指引》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
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飞股
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出具的《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1、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查阅公司章程及各项管理制
度,查阅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及内部审计资料等;

    2、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事后审阅;

    3、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其他主要人员进行交流;

    4、审阅公司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遵循的原则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自身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
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原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二)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
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董事会分别召开会议审阅《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并投票表决。

    2、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法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执行。
评价过程中,公司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
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各部门、子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中飞股份本部及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
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
息与沟通、监督等要素,具体包括公司经营业务涉及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
制: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募集资
金管理、销售管理、采购与付款、合同管理、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传递与
披露管理等主要业务流程。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资金运营、采购业务、财务报告、关联交易、
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等。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事项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法
人治理结构,分别作为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并制
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总经理
工作细则》等一系列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
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同时,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健康、
稳定、持续发展。

    (2)组织机构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符合公司业务规模和经营管理需要的职能部门,
主要包括:总经理办公室、生产部、技术中心、销售部、质量部、财务部、人力
资源部、证券部、审计部、供应部、仓储部、运行保障部、安环部,各职能部门
分工明确、相互协调、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等
工作。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
检查监督。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和评价等方法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经
营活动的正常、有序、高效运行和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促进公司实现发展
战略。

    (4)人力资源管理

    公司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规范了人力资源
的招聘与解聘、培训、考核与晋升、薪酬分配、福利、考勤等完整的管理体系。
公司建立了绩效考评制度,对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
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职、解聘等的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通过提高技能、职业培训、薪酬激励等方法,激发员工创
造性,给员工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一方面通过岗位合并重组,精减机构,提升
工作效率,降低公司成本。

    (5)社会责任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企业在安全管理、
质量管理、环境保护、节能环保和员工权益保护方面修订、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有效履行各项社会责任,打造和提升企业形象。
    (6)企业文化

    公司确立行之有效的核心价值观、发展愿景、企业使命、发展思路、管理理
念、经营理念、宣传口号,为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打下良好基础。同时公司不断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凝聚力。

    2、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以识别和应对公司可能遇到的包括经营风
险、财务风险、环境风险等内外风险重大且普遍影响的变化,对识别的风险进行
分析,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
策略。

    3、控制活动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都有必要的控制政策和程序。管理层在预算、利润和其他
财务及经营业绩方面都有清晰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和沟
通,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较合理地保证
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较合理地保证账面资产与实存资
产定期核对相符。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程序,主要包括:交易
授权控制、责任分工控制、凭证与记录控制、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独立稽
查控制等。

    (1)交易授权控制:公司各项需审批业务有明确的审批权限及流程,明确
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公司的日常审批业务
通过在信息化平台上进行自动控制以保证授权审批控制的效率和效果。

    (2)责任分工控制: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
相分离及每一个人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
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
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业务稽核、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3)凭证与记录控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经营人员在执行交易时
能及时编制有关凭证,编妥的凭证及早送交会计部门以便记录,已登账凭证依序
归档。各种交易必须作相关记录(如:员工工资记录、永续存货记录、销售发票
等),并且将记录与相应的分录独立比较。

    (4)资产接触与记录使用控制: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
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
完整。

    (5)独立稽查控制:公司专门设立内审机构,对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凭
证和账簿记录、物资采购、消耗定额、付款、工资管理、委托加工材料、账实相
符的真实性、准确性、手续的完备程度进行审查、考核。

    (6)信息披露制度: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信息披露的内容、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内容、信息披露的程序及管理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该制
度的制定执行对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起到了保证作用。

    (7)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
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价格的含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批准权限、关联
交易的回避与决策程序、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做出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关联
交易的公平、公允性,有效地维护了公司的利益。

    4、信息与沟通

    (1)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信息沟通的
事项,按照法律法规与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开、公平、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的披露公司信息。

    (2)公司内部信息沟通以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和邮件、电话通知、运用ERP
体系和OA 体系的方式进行沟通,对信息传递规定相应的路径,如由总经理办公
室统一收、发文件,并进行编号和相应的审核,避免信息交叉或重复;对以手机
短信或口头通知形式传递的正式请示与指令,事后要进行文件补签;由专人对会
议进行记录并编号进行存档管理。

    5、内部监督

    公司设立审计部,主要负责对公司及下属企业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立
和执行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

    四、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评价结论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五、 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结合 2018 年持续督导情况等方式对中飞股份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于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
制,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本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振刚刘俊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