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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飞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1-07-20  

                        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2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19日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定于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大会采取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b)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3 日
    7.出席对象:
    (1)凡 2021 年 8 月 3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5号哈尔滨中
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公司同 日刊 登 在 中 国 证监 会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1.00                                                        √
                   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1 年 8 月 5 日至 8 月 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3:
00-16: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4.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金英            联系电话:0451-51835038
    传真号码:0451-86811102           邮政编码:150060
    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八大道 5 号
    5.其他事项: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
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
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2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89
    2.投票简称:中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
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8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10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 法人股东
                                     表人姓名
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
                                     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


联系地址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8月6日16:00之前送达、邮
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该次股东大会审

议的事项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

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所持股份性质:             委托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具体详见下表)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表决票数
                                            该列打色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
    1.00                                        √
               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2.00                                        √
               案》
 附注:
 1.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
 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
 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