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9] 21135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附件 8 1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职业字[2019]21135 号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华自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关于2018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鉴 证对象信息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的、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华自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关于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自科技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华自科技2018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 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华自科技2018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3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60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向社会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9.09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227,25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人民币 18,800,000.00元,余额人民币208,450,000.00元已于2015年12月28日,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汇入公司以下账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79190188000039124账号 60,000,000.00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三湘支行66030155200005508账号 50,000,000.00元;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盘路支行43001514061052503679账号 50,000,000.00元;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800098305209019账号48,450 ,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 业字[2015]15737号《验资报告》”。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洪波等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842 号)文核准,公司向李洪波、毛秀红、格 然特科技(湖州)有限公司、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格莱特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948,627 股,同时,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江苏新华 沣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等 4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178,178 股新股募集 配套资金,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9,604,902.92 元,扣除支付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财务顾问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承销费用,余额人民币 355,104,902.92 元已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通过东兴证券股份有限 公 司 分 别 汇 入 公 司 以 下 账 户 : 招 商 银 行 长 沙 分 行 湘 府 支 行 731904148410555 账 号 4 155,104,902.92 元,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营盘路支行 43050175403600000107 账号 200,000,0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2018]2026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以前年度本公司募投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9,201.03万元,其中:智能发配电系统设计 集成及总装总测基地建设项目使用13,940.00万元,水利水电综合自动化系统扩能及技术升级改 造项目使用1,340.00万元,营销网络及远程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使用1,700.00万元,水利水电 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使用2,221.03万元。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不存在以前年度使用情况。 2、本年度使用情况及年末余额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8年度,本公司募投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净额533.97万元,全部为水利水电控制工程技 术研究中心项目使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净额19,735.00万元,其中:智能发配电 系统设计集成及总装总测基地建设项目使用13,940.00万元,水利水电综合自动化系统扩能及技 术升级改造项目使用1,340.00万元,营销网络及远程运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使用1,700.00万元, 水利水电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使用2,755.00万元。募投项目累计募集资金产生理财及利 息收入227.50万元,银行手续费支出0.53万元,补充投入207.75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9.22万元 元以活期存款方式存储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8年度,本公司共使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355,104,902.92元,为购买资产 支付现金对价及支付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5 性文件的规定,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2016年1月分别 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湘江分行、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三湘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于2018年9月分别 与招商银行长沙分行湘府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营盘路支行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1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 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18年12月31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余额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 79190188000039124 60,000,000.00 134,443.1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三湘支行 66030155200005508 50,000,000.00 6,447.8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营盘路支行 43001514061052503679 50,000,000.00 45,679.03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 800098305209019 48,450 ,000.00 5,662.41 合 计 208,450,000.00 192,232.43 2、截至 2018 年12 月 31 日,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 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2018年12月31日余额 招商银行长沙分行湘府支行 731904148410555 155,104,902.92 36,476.40 中国建设银行长沙营盘路支行 43050175403600000107 200,000,000.00 36,233.27 6 合 计 355,104,902.92 72,709.6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869.98万元,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鉴证,并 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321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 告》。2016年1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此事项,独立董事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对置换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 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所产生利息存储在公 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二、(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五)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期限 1、水利水电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延期的原因及期限 公司所处的高科技行业的竞争集中体现在产品技术水平的竞争,掌握行业的关键技术至关 重要。目前公司已按计划完成了温度湿热环境实验室、电磁实验室等实验室的建设,但公司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自2013年审批至今已四年多的时间,由于行业技术的更迭,公司原计划购置的 相关设备不能满足公司的研发需求,实验室部分设备采用了自制的形式。为保证募投项目建设 更符合公司利益和需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和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加大研发投入,将原项目投资概算中的部分设备购置费调整为研发费用 7 投资。根据公司技术需求并结合目前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为保证项目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 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水利水电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的建设期限延长至2018年6月30日。 2、2018年2月1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的议案》,此事项,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项目延期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 程序。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贵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 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 放情况。 附件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2018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