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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自科技: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2020-12-31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0-102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自科技”)于近日收到实
际控制人黄文宝先生、汪晓兵先生的通知,鉴于其二人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为了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
决策的一致性,黄文宝先生、汪晓兵先生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
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一、协议签署情况概述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文宝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60,87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27%,持有公司控股股东长沙华能自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
集团”)30%的股权,汪晓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82,608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89%,持有华自集团 21.001%的股权,双方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届满。
    为了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持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一致性,黄文宝
先生和汪晓兵先生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自签署
之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二、《一致行动协议》主要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黄文宝先生和汪晓兵先生达成《一致行动协议》如下:
    1、在处理有关华自集团、华自科技经营发展、且需要经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应采取一致行动。
    2、如任一方拟就有关上述重大事项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时,须事先与另
一方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以双方名义共同向股东(大)会提
出提案。

    3、在华自集团、华自科技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有关公司经营发展
的重大事项前须充分沟通协商,就双方行使何种表决权达成一致意见,并按照该
一致意见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上对该等事项行使表决权。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协议有效期
内不可撤销,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的实际控
制人仍为黄文宝先生和汪晓兵先生。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有利于实现公
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稳定
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致行动协议》。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