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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自科技: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1-01-05  

                        证券代码:300490              证券简称:华自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5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
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决定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5、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1 年 1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 月 13 日(星期三)
       7、现场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区欣盛路 151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楼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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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1 月 1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
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将
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码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19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00)
       2、登记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松路 609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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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
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
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1 年 1 月 19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
或传真到公司),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
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
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
到达会议地点,并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参会,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
登记者出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松路 609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辉,卢志娟
    联系电话:0731-88238888
    传真:0731-88907777
    电子邮箱:sh@cshnac.com
    邮政编码:410205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预计半天,出席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并需于会议开始


                                    3/8
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七、备查文件
    1、《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4 日




                                 4/8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490,投票简称:华自投票
    2、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审议议案为
非累积投票议案。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
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
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 月 2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20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的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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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
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
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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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华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对会议

  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

  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拟签订重大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
  1.00                                                     √
            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其他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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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三: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

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代

号码/法人股东营                      表人姓名

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法

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 17:00 之前送达、

邮寄或传真到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简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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