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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自科技: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21-06-11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重要提示: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珺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向公司全
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之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黄珺作为征集人,按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
就本公司拟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 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股权激励
计划的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征集人保证本报告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
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等证券欺诈活动。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公开进行,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
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报告书的
履行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
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自科技


                                    1
   股票代码:300490
   法定代表人:黄文宝
   董事会秘书:宋辉
   联系地址:长沙市高新区欣盛路 151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410205
   联系电话:0731-88238888
   传真号码:0731-88907777
   电子信箱:sh@cshnac.com
   2、本次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针对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
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6 月 11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其基本情况如下:
   黄珺,1976 年 7 月生,上海交通大学博士,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国家
留学基金委公派英国 Durham 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曾任湖南大学讲师、副教
授,时代新材独立董事,正虹科技独立董事等职,现任湖南大学教授、博导,
兼任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个人会员,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湖南省财务学
会理事, 湖南省会计系列职称评审委员。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黄
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2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2、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
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
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
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
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止 2021 年 6 月 22 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起止时间:2021 年 6 月 23 日-2021 年 6 月 27 日(上午 9:30-11:30,
下午 14:0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1、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书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
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委托投票股东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
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
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3
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提交的所有文
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
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
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
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的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
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
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如下:
   地址:长沙市高新区欣盛路 151 号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辉,卢志娟
   邮政编码:410205
   联系电话:0731-88238888
   传真号码:0731-88907777
   电子信箱:sh@cshnac.com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
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4、由公司聘请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
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
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
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
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
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
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
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
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
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
无效。




                                                          征集人:黄珺
                                                      2021 年 6 月 11 日




                                  5
附件: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

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

告》全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

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征集投票权

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

修改。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柴艺娜作为

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

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1
          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2
          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3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

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

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单位委托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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