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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欣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1-27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18-091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或“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召开公
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7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7 日(星期五)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三新北路 900 弄 610 号上海立诗顿
宾馆诺丁汉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1、《关于补选田陌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
       (三)上述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
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请股东按照提案编码所示,进行投票表
决。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补选田陌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00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 9:00-17:00,通过信
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8 年 12 月 12 日 17: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200 号 A 号楼 301 室上海润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233。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
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
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
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3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并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
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200 号 A 号楼 301 室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人:庞军 刘一军 赵燕

    联系电话:021-54264260   传真:021-5426426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签到时,须出示身份证和
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原件,并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参会《授权委托书》及《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附件 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说明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决议》;


                                    4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1月26日




                                   5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5493,投票简称:润欣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补选田陌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1.00                                                           √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6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润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
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
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补选田陌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
    1.00                                                            √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8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                               法人股东法定
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

                 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
备注
                 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参会登记的,参会文件以公司在登记时间

                 内收到的为准。




股东签字(法人
股东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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