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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欣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2019-04-26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2019 年 4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的决定》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海润
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五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

 的股份:                                       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动。                                           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列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通过公开

 方式之一进行:                                 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的其他方式进行。

 (二)要约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第(二)项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

 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第二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

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   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

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    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

                                                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上海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上海市。

市。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

股东大会应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    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

还可以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公司采用的方式参加股东    席。

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 3   第一百〇一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

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     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 3

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

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      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

总数的 1/2。                                    数的 1/2。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第一百三十四条 在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除 董
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

的高级管理人员。                               的高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