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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欣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28  

                        证券代码:300493           证券简称:润欣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5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润欣科技”)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
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同意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日上午 09:15-09:25,0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1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5 月 12 日(星期五)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临港新片区水芸北路 39 弄 2 号
临港新辰国际会议中心。

    (九)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已发行有表决权
股份的股东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司将会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知,披露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称、持股比例和新增提案的具体内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
   2.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6.00                                                       √
           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
   11.00                                                      √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
   12.00                                                      √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5.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6.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二)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提案 11.00、12.00、13.00、14.00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上述提案 13.00,公司 2021 年度股权激励对象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
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述提案 15.00,公司董事或者与董事存在关联
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述提案 16.00,公司监事或者与监事存在关联关
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就前述提案,关联股东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五)上述提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
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3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7 日 9:00-17:00,通过电子
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5 月 17 日 17:00 点之前抵达公司或
公司电子邮箱。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200 号 A 号楼 301 室上海润欣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00233。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
明“2022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
法人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
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
章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
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
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电子邮件、
信函或传真须在 2023 年 5 月 17 日下午 17:00 之前到公司(电子邮件、信函或传
真请注明“2022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
传真以抵达公司或公司电子邮箱的时间为准。

    (五)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 200 号 A 号楼 301 室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人:庞军、赵燕

    邮箱:investment@fortune-co.com

                                      4
    联系电话:021-54264260   传真:021-5426426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
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会议签到时,须出示身份证和
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原件,并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参会《授权委托书》及《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附件 3。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说明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参会股东登记表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

                                    5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50493,投票简称:润欣投票。

    2、公司无优先股。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6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上海润欣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指示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
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
承担。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该列打
                                                                        同   反   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意   对   权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6.00                                                           √
           告>的议案》
  7.00     《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00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
  12.00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1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5.00     《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6.00     《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附注:
1、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上述提案13.00,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对象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
回避表决;上述提案15.00,公司董事或者与董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上
述提案16.00,公司监事或者与监事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8
附件3:

                           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                               法人股东法定
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

                 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单位)
备注
                 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参会登记的,参会文件以公司

                 在登记时间内收到的为准。




股东签字(法人
股东盖章)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