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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欣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3-04-2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欣科技”、“公司”或“发行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认真、
审慎的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不断增加,公司外币结算业务日益频繁,日常外汇
收支不匹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
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
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
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
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货、外汇期权及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及投入资金来源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开
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 亿元。本事项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止。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除根据与银
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
用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
的具体协议确定。

    3、期限及授权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
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授权期
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止。

    4、交易对方

    银行等金融机构。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
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
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
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
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四、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
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
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
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
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审计部每月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每季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
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
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险、
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孙、子公司根据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展任一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 亿元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
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
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
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波动出现的汇率风
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险,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
期保值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
行的。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公司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
合并报表范围的孙、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展任一时点累计余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 亿元的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孙、子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
营的前提下,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风险,减少汇兑损失,控制经营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经
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
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
可行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孙、
子公司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相关的内控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作出了明确
规定,并制定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对该项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柳志强                 孙    婕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