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天网络: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2021-07-31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及《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
司报告期内(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他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田 玲 梅 佑 轩
2021 年 7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