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29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8-059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0 月
16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10 月 26 日在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加通讯
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现场会议出席董事 3 人,分别为林武辉、
朱秀梅、林秀清;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分别为袁兴亮、曾江洪、
王雪、庞云华。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童小晖先
生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
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
文》。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依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
式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
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
见。
详细内容见 2018 年 10 月 29 日刊登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
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
江支行申请并购贷款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并以其持有的石家庄中汇
68%股权作质押,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不会给公司带
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申请并购贷款并相应抵押持有
的石家庄中汇 68%股权。
详细内容见 2018 年 10 月 29 日刊登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
款并提供质押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