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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顺新材: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18-11-09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8-068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18

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发布关于召开公司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

    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股东大

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进行投票的,在计票

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1月28日(星期三)下午14:00(参

加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前15分钟到达开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下午15:00至2018年11月28

日下午15:00。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18年1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1

月27日下午15:00-2018年11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地点:公司大会议室(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

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室)

    7、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2日。

    8、出席对象:

    (1)截止2018年11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涉及融资融券的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

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

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根据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所有的股东征

集委托投票权。独立董事曾江洪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对本

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征集投票权。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

2018-067 号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股东

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

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

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的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指定媒体披

露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所列提案外,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普通

股股东若有其他需要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请于 2018 年 11

月 18 日前将临时提案以书面形式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1.00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2.00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
   3.00                                                        
            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和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其他公众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
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

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

桥天街G栋508室)

    3、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

00--16:30。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

记者出席。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

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膳食住宿及交通费

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

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滨南路938号龙湖虹桥天街G栋508室

    联系人:钱燕

    电话:021-37017626
传真:021-33887318

邮编:201103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9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5501;投票简称:

海顺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

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

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18 年 11 月 2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7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1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交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进行投

票。
附件 2: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_,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
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案                   审 议 的 议 案                  该   同   反   弃
 编码                                                   列   意   对   权
                                                        打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勾
非累积投票提案
                                                        的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栏
 1.00                                                   目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可
 2.00                                                   以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   投
 3.00                                                   票
           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

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

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

章。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

结束。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18年11月2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

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8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8年11月27日17:00前将回

执传回公司(传真号码:021-33887318)。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

重新打印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