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顺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8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18-074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8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在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加通讯
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到 7 人,现场会议出席董事 3 人,分别为林武辉、
朱秀梅、林秀清;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4 人,分别为袁兴亮、曾江洪、
王雪、庞云华。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林武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童小晖先
生及监事会全体成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达成,同
意公司本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定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以授
予价格 8.57 元/股向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3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
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见 2018 年 12 月 18 日刊登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以及《独立董事对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针对上述事项,董事林秀清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已回避表决,林武辉与林秀清系兄妹关系,因此林武辉与其配偶朱秀梅
均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8 日